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法制日报》 2015-3-31 进入专题: 区伯嫖娼事件 。如果广州区伯真地涉嫌违法失德,他自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也完全可以就事论事,给予其负面的道德评价。
但是,其结果只能是妨碍人们对其监督行为和言论的信赖,却不能否定其监督公权力的资格和价值。第41条更是以三个款项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所以,即便广州区伯失足、失德了,这并不损及其监督公权力是否违法或者失德的资格,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这名区姓男子就是微博认证信息为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的广州人区少坤。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3]但就视频中在座人士观看毕氏表演之时笑语不断,不难推知当时欢乐轻松的环境氛围,而毕氏在演唱之中加入东北方言,唱和之间形成一本正经与诙谐轻松的大幅反差,其搞笑意图明显。
擅传者即使经当事人默许而得之,亦不得加以泄露利用。首先,视频事件中央视对老毕监管并无缺位。2015年4月9日,毕氏作为整个视频风波的中心人物公开就其视频言行致歉。其次,老毕作为党员,对主流意识形态加以调侃戏谑,确实对其所属机构团体形象引来无数争议。
中央电视台是代表我国主流媒体的官方电视台,是党政人民的重要喉舌,是接受中宣部和广电总局双重领导的官方宣传机构。而老毕究竟何去何从,唯有静观其变。
因此,擅传者虽为好事者,但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若是针对餐桌玩笑等私域下言行大做文章,肆意渲染,则难免出现人人自危、道路以目、私权备受碾轧、舆论暴力肆行之窘相。当然,判断言论是否不当应根据言论的内容性质及言论作出时的背景加以综合考量。五、结语 老毕视频发酵至今,各方攻伐论战轮番上演,反对者要求严惩,声援者力主放过,笔者认为主流价值观之所以成为主流,在于其兼容并包,容许质疑和不同。
四、央视进退陷两难 毕氏风波一出,中央电视台对毕氏作出调查处理之决定以表明立场,但此种力求撇清的做法实难真正排拒公共舆论有关其主持人言论失范之批判,在这场舆论大潮之中,央视无论作何处理都难逃苛责,是弃车保帅息风波,还是略施薄惩保老毕,众人均在猜测观望。公共论坛已从传统的街道、广场拓展至网络空间,在高科技充斥于各处生活细节、社交网络逐渐取代传统沟通方式的时代背景之下,言论自由这一基本宪法权利对公民素质、社会理性和法制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毕氏酒桌言论仅为其私下之言,并不具备公开性与正式性,老毕显然不必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私下言论究其本质而言是建立在对其受众信任的基础之上的,言者因相信其表达止于受众不会被公众知晓方敢畅所欲言、甚至肆意谩骂。
有敏感者认为毕福剑辱及伟人是不知感恩、缺乏良知、没有底线的表现,是 吃共产党饭却砸共产党锅的无耻典型。(二)私下言论莫深究 退而言之,即使老毕出言之时真有调侃不敬伟人之意,众人对其于私人聚餐中的私下言论如此不依不饶、深挖细究是否有些小题大做、苛责过度?毕竟毕氏不当言论系私人聚餐之中作出,而私人聚餐本身在空间上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与私人性,且基于成员彼此间的熟悉程度及信赖关系,其氛围较为放松。
即使有公众人物以曝光隐私来换取社会关注,但也只是其基于处分原则自愿放弃部分隐私权益,并不代表其从不享有相关隐私权,也不代表其已然放弃全部隐私权。[2] 在网络舆论争论不休的情势之下,其供职的中央电视台于2015年4月8日正式表明态度,认为毕福剑视频中不当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将对其调查处理。
毕氏言论虽于家庭之外作出,但鉴于其饭局酒桌非经许可他人不得入内,因此其性质上仍归属于私人领域范畴。然此言论风波中老毕如何自辩求全,未经允许而上传视频者法律上是否担责,央视作出处理决定是否合理有据等问题,亟需明确说法。就其场合而言,私下言论并非在街道、公园等传统用于意见交换的公共论坛作出,其地点更具密闭性,并不具备公共论坛 不受阻碍的进入特征,因此私下言论的受众相对固定,是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情形下作出。进入 秦前红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言论自由 毕福剑 。有些举措,即便没有精确的显规则约束,但因特殊角色而引致的规则投射,也应慎守畛域、恪守边界。且毕氏台前幕后两样,并非欺骗群众感情。
而此种未获当事人准许,擅将他人私下场合的调侃戏谑公开发布上传入网并做恶意政治引导之人,其人品用心如何评判自不待言,但其法律上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仍有探讨之必要。因而,私下言论鲜少具有煽动性,多是由心不由脑的产物。
公众人物应为社会道德楷模、风尚指引,故其动静之间应符合社会角色期待。区区76秒视频,短短三天时间,毕福剑从众星捧月、风光无限的知名主持沦为节目被停、等待处理的调查对象,其前后落差之飘零感不禁令人唏嘘。
较之于公共正式场合的严肃刻板,私人场合更具随意性且尺度更大。质疑毕氏党性和政治品格的人员,在抨击老毕的同时,自然认为力捧老毕的央视作为上级组织难逃干系。
真可谓,老毕后院着火实委屈,央视池鱼被殃真无奈。因此,对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不应有所区分。信息只有正常流动,才能实现情绪平衡、追求真理、完善人格、聚焦共识等价值,是以若对言论一味采行禁制和塞堵的方式,则断无可能有诗意般的栖居,而只可能滋生无数红皮萝卜式的人物。其次,私下言论在内容上具有非公开性。
公众人物虽经常曝光于镁光灯下,活跃于荧屏之间,但对其拍摄跟踪大多是在当事人自愿或默许的情况下方能得以进行,如果当事人明示反对,除非为公益之诉求,任何人不得擅自为之。首先,私下言论在场合上具有非公共性。
因此,央视根据组织纪律及劳务契约对其作出调查处理决定着实合法有据。与严肃谨慎、致力广泛传播观点的公开演讲相比,私下言论者大多信口而言、甚少斟酌词句,故而缺乏明确具体可独立解释的观点认知。
加之,私下言论因其内容随意、尺度难控而极易引发争议招受批驳,言者往往不欲其一己私言被更多的人知晓,因而私下言论在作出之时就以其非公开性表明言者不欲对其担责之态度。无调查就无发言权,在其他佐证缺失、真相尚未还原的情况下,仅仅依据一分钟视频就对事件作出定性评判未免过于轻率。
一、风波缘起 2015年4月6日,一则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酒桌调侃智取威虎山唱词的视频流出,视频中毕福剑在对《我们是工农子弟兵》中的传统唱段逐句演绎的同时,附上解构式的戏评笑骂,引发在场人士笑语不断。察其内容而言,私下言论更接近于腹诽,是仅针对自己人的私言秘语,其私话耳语多为一时情感沟通所需,兴之所至而发,并非其深思熟虑之后的正式观点,因而言者脱口既出便了、听者入耳一听则罢。人性本就复杂多面,公众人物在荧幕上的人物设定受到观众喜爱,并不意味其真实个性完全符合观众期待。因此,毕氏言论表达重点应在于活跃就餐气氛、娱乐在场人士,而非借机煽动、刻意传播政治观点。
毕氏不当言论虽有不堪低俗之处,且视频中展露的性情与其在荧屏中形象想去甚远,但其视频言行系属其私下行为与其本职主持工作无关,并非央视监管范畴。语言表达基本上立足于两大交流功能,传播个体观点认知和表达内心情绪。
我不同意你说话内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正所谓,私人领域得为一切无损于公益之行为。
但既为公众人物,当思自律自守。而饭局之中众人焦点如何引至毕氏身上,此番演绎缘何发起,演绎究竟持续多久,视频均未有所反映。